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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涉港議案為「一國兩制」下捍衛國家安全揭新頁

2020-05-22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李柏濤 北京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22日對記者表示,完全贊同及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她指出,全國人大以「兩步走」方式,根據憲法及香港基本法,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後,將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並由特區政府在香港公布實施,此舉有效堵塞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為國家安全缺口的漏洞。

陳曼琪代表(受訪者供圖)

陳曼琪代表(受訪者供圖)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陳曼琪本次所呈交之代表建議中,亦包括有關內容。身為律師的她列舉法條表示,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五十二至五十四條、六十二條及六十七條、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三款和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及附件三,中央直接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及訂明有關法律,直接在香港實施,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陳曼琪表示,議案有必要性、重要性及迫切性。從內容可見,首先,中央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依法治港,並監督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其次,香港特別行政區仍須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就國家安全本地立法,唯有關本地法律不得與該決定相抵觸。她認為,議案為香港如何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捍衛國家安全揭開新的一頁,是香港憲政秩序發展的歷史里程碑。

陳曼琪強調,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無「兩制」之分。國家安全是國家主權的體現,絕對不屬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之事。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民主自由及人權之名危害國家安全。她指出,議案針對的是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保障的是大部分港人安居樂業及香港長期的繁榮穩定。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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