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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大律師公會 譚耀宗:國安立法屬中央事權

2020-05-26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25日)發聲明指「港區國安法」涉及基本法第23條涵蓋的範圍,理應由香港在自治範圍內自行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今日(26日)發聲明反駁,維護國家安全原則上是中央事權,並非純屬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

譚耀宗指,國安立法屬中央事權,並非純屬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資料圖片)

譚耀宗指,國安立法屬中央事權,並非純屬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資料圖片)

譚耀宗在聲明中表示,有人指中央沒有權力以《基本法》第18條的機制將「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這個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並不表示中央放棄在有需要時直接行使權力處理香港的國家安全問題,包括為特區建立和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他指出,全國人大有關做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和實施恐怖活動的人,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市民。這個決定(草案)的說明已經明確指出,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和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事實上,香港居民在回歸後受到的權利與自由保障,其法律基礎是基本法,而非任何其他公約。

譚耀宗續說,國家安全若不受有效法律保障,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也難以保障,更遑論其他權利和自由。西方國家批評這次立法,但它們自己沒有維護國安的法律嗎?看看美國以國安為由,利用法律打壓外國企業的做法,它的國安法律制度才是不公和值得批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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