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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兩會|傅健慈:大律師公會聲明欠缺事實理據 自損其公信力

2020-05-26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聲明,認為授權人大常委制訂「港區國安法」是否符合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今日(26日)接受本網記者專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並沒有剝奪市民根據基本法所賦予的人權和自由。《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清楚指出,當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市民的人權自由便會受到合理的限制,這是符合國際標準。大律師公會的聲明,令人質疑其是政治凌駕法律,立場先行,欠缺事實、理據和法律基礎,自損其公信力。

傅健慈表示大律師公會聲明危言聳聽,自損其公信力。

傅健慈表示大律師公會聲明危言聳聽,自損其公信力。

傅健慈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權修改憲法,監管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法律。根據中國憲法第31條、第62條的規定和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審議「港區國安法」的草案,然後通過決定草案,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立法研究,再把「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宣布當地實施,合憲合法。

傅健慈指出,「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構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相關條例十分清晰,並沒有含糊之處,而且在港設立的機構仍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國家出手救香港是「及時雨」,絕對合情合理合法,並沒有削弱香港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

傅健慈還說,去年六月以來,黑暴和本土恐怖主義萌芽,危害市民生命財產,嚴重破壞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寧。反對派政客勾結外國勢力進行滲透破壞,並邀請外國制裁香港,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標準。反對派議員更癱瘓立法會的運作和特區政府的管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當務之急,必須儘快制訂「港區國安法」,堵塞國家安全的漏洞,完善本地法律的缺失,維護國家安全,有效打擊黑暴、黑金和恐怖主義行為,使香港重回正軌,市民安居樂業,「一國兩制」才可以行穩致遠。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圖: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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