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位於尖沙咀的一間樓上吧,在「停業令」期間仍開後門繼續營業,負責人早前承認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案件今日(2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被告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43歲被告梁立仁,被控於今年4月11日,作為尖沙咀金馬倫道26號至28號金疊商業中心4樓「Barbe」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8(1)條發出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
案情指,當日凌晨1時許,警方到上址巡查期間,發現酒吧大門上鎖,但門後傳來音樂聲。人員經後門入內,揭發在面積3000平方呎的酒吧內,除被告外另有約20名顧客。被告 在警誡下聲稱沒有計劃營業,只是招呼朋友談天,詎料友人卻又各自攜同他們的朋友前來,才向他們賣酒。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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