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於2016年11月的立法會會議上,強行搶走時任官員文件,事後被票控「藐視立法會」罪名。梁國雄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日(2日)早上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裁判法院重新審理。
案發於2016年11月,梁國雄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橫洲公屋發展項目時,涉嫌強搶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放在桌上文件夾,並在未經馬紹祥同意下交給另一議員朱凱廸閱覽夾中的機密文件,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會議中斷。馬紹祥其後報警,梁國雄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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