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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向警掟磚脫暴動罪 律政司:會研究是否上訴

2020-06-02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20歲男學生林子浩涉嫌去年10月1日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期間,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被控以暴動罪。案件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法官沈小民竟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庭釋放。律政司回應指,會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控方開案陳辭指,去年10月1日下午約3時半,為應對示威者聚集,警方前往黃大仙東頭村道龍慧樓外築防線,看見有逾100名示威者,他們身穿深色衫褲,戴上頭盔、防毒面罩,並手持長傘、木棍及鐵通,甚至向警方投擲磚塊及雜物。警方向示威者發出警告,惟示威者未有散去,更投擲燃燒彈。警方約4時採取拘捕行動,在一批約8至10人的示威者中,制服唯一沒有戴上頭盔的被告,有兩名警員看見被告曾向警方投擲磚塊。惟法官沈小民認為,控方所依賴的兩名警員口供,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確立案情。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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