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應屆文憑試考生涉「起飛腳」踢向警員,今日(9日)在觀塘法院承認「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初犯,決定把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判刑,以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續准被告保釋。
疑犯龔逸勤,18歲,是應屆文憑試考生,現時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襲擊一名警長。案情指,當日早上有人在將軍澳港鐵站示威,警方到場處理,期間被告以左腳踢向案中警長的左脛。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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