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22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基本法規定,本港法官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或裁判官都由特首委任,此安排合理。有關做法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亦要相信本港法官不會亂判。
譚耀宗認為,「港區國安法」訂立後,絕大部分案件在香港審理,只有國際有關或當香港秩序已蕩然無存等情況下,才會安排涉案人返回內地受審,但相信有關個案是「少之又少」。
譚耀宗又表示,以往立法會及區議會參選人可選擇是否簽署確認書擁護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確立亦需要簽署確認書,而公職人員有需要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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