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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兩名毒犯被判死刑

2020-06-23

【文匯網訊】2020年深圳市毒品犯罪案件公開宣判大會23日舉行。受最高人民法院委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海顏、陳木忠販賣、製造毒品案進行終審宣判。罪犯陳海顏、陳木忠犯販賣、製造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中新網報道,判決書稱,2015年6月,陳某鈰(在逃)與陳海顏等人,決定租用梁某泉(另案處理)養豬場的一塊空地用於製造毒品。2015年9月11日毒品製造成功。次日凌晨,「炮哥」(在逃)、蔡炳曉等人駕車將製造好的毒品從羅定市運往深圳,並由「炮哥」將毒品送至陳木忠的住處伺機販賣。陳木忠與陳海顏、「炮哥」三人共同將毒品搬至陳木忠住處一樓樓梯間藏匿。後陳木忠駕車前往陸豐市甲子鎮,向陳海顏聯繫好的買家拿購買冰毒的訂金80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5年9月16日,偵查人員在深圳市橫崗街道抓獲陳木忠、陳海顏等人,並在陳木忠住處搜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65包,共重258326.2克(經鑒定,甲基苯丙胺含量為69.5g/100g),同時繳獲現金人民幣108萬元。蔡炳曉於同日在廣州被抓獲。

2015年7月,林某、劉某定、金某准、金某雄(均另案處理)等人準備製毒,聯繫陳海顏購買製毒原料麻黃素。9月初,陳海顏聯繫馬某讓(另案處理)購買麻黃素,雙方談好購買45包麻黃素,每包重25公斤,共人民幣440萬元,兩人分別賺取利潤30多萬元。9月16日5時許,民警在製毒窩點當場抓獲正在製毒的金某准、金某雄、林某等人,並現場繳獲疑似毒品513.25千克、可疑固體粉末264.1千克、可疑液體59.95千克等物品,經鑒定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警方在抓獲陳海顏時在其住處搜出現金人民幣411700元。

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陳海顏、陳木忠、蔡炳曉、陳漢金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判處陳海顏、陳木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蔡炳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當日,深圳中院還對一宗10人製造、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槍支案一審公開宣判。

記者當日還從深圳市禁毒委員會召開的發布會上了解到,自2017年開始為期三年的「全民禁毒工程」以來,深圳毒品問題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突出毒品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毒情形勢實現重大好轉。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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