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提出公務員宣誓建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0)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表示,如果公務員日後違反誓言,例如違反香港國安法及遭判刑,按法律條文會被取消及停止職務;若有其他行為違反誓言,會按相關法例及紀律機制跟進,當局會檢討跟進機制是否有需要加強,以便更快捷跟進。
聶德權又指,宣誓或簽署文件將會屬於新入職公務員的入職要求之一,亦屬於現職公務員升職或轉職的要求之一;如果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會先了解原因,亦會成為公務員升職與否的考慮因素,並視乎個別情況跟進。他又表示,如果有關人員的薪酬來自政府,當然有責任支持政府,無理由公然反對政府,但有關公務人員釋義,要由正式法律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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