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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炸品案 24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准保釋

2020-06-24
圖為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圖為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今年年初發生3宗爆炸品案, 6人被捕,分別被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等罪。涉案的24歲入境處主任今日(24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法官潘兆童聽畢陳辭,批准被告以20萬元現金擔保,連同3名親友各以10萬元人事擔保,其間被告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等。

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4歲)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共兩罪,被捕至今還柙逾3個月。同案被告還有何卓為(36歲)、李嘉濱(25歲)、吳子樂(27歲)、張家俊(29歲)及楊怡斯(28歲)。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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