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區國安法提到,公職人員須簽署確認書或宣誓以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認為,公務員應包括在內,以便更好地落實政府政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國安法條文會訂定原則,細節由特區政府決定。
港區國安法的說明摘要提到,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當中的公職是否包括公務員?譚惠珠回應指,國安法會列出相關原則,涵蓋範圍及執行細節等由特區政府決定。譚耀宗則指,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確認書是合理要求,有助政府更好地落實政策。他認為醫管局等資助機構並非條文所指的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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