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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區選橫額兼鎅傷休班警 七旬翁罪成判囚2年

2020-07-23
一名73歲老翁,涉嫌刑事毀壞區選橫額兼鎅傷休班警,被判囚2年。(資料圖片)

一名73歲老翁,涉嫌刑事毀壞區選橫額兼鎅傷休班警,被判囚2年。(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七旬退休翁,涉嫌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接連三次破壞時任民建聯區議員、村代表廖興洪的選舉海報,並涉用鎅刀鎅傷一名到場制止的休班警長面部,致警長面上出現一處「交叉」傷痕。涉事老翁經審訊後,今日(23日)在粉嶺法院被裁定刑事損壞和傷人兩罪罪成,裁判官斥責他出手殘忍,最終判入獄2年,另就損毀他人橫額罰款1000元,及賠償70元。

被告羅炎達(73歲),被控的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分別在去年9月18日、10月31日及11月21日,於上水東慶堂外及上水圍一帶,損壞共25張屬於廖興洪的選舉海報。他另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在11月21日在上水莆上村16號1A號外意圖使警長「X」身體受嚴重傷害。老翁今被裁定一項刑毀和一項傷人罪成,餘下兩項刑毀罪則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故意突襲警長X的頭部,有意傷害對方並趁機逃之夭夭,慶幸他當時沒鎅到X的眼部,否則X隨時永久失明,後果堪虞,而X現已復原,沒有留下疤痕。裁判官直言理應判被告2年以上的監禁,但因裁判法院有判刑上限,故最終判他入獄2年。

責任編輯:bon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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