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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氣功習練者不得自創門派

2020-07-26

【文匯網訊】中國健身氣功協會日前發布《中國健身氣功協會關於弘正氣祛邪氣攜手共建健康發展業態的倡議書》(《倡議書》)。其中明確指出,不自封「大師」「名家」「傳人」「正宗」「嫡傳」等稱號矇騙群眾,不擅自設立技術水平評價手段擾亂國家健身氣功等級段位評價機制,不得自創門派,不利用虛假宣傳、炒作等手段騙取錢財,不從事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及違法違規犯罪活動。

《倡議書》指出,近期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打着「氣功」的幌子,自詡為「大師」、「傳人」等名號,用封建迷信等歪理邪說矇騙群眾,以替人消災治病等名義詐騙錢財,損害群眾身心健康,甚至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對此,要予以堅決制止。

與此同時,《倡議書》倡議全體健身氣功人積極行動起來,自覺遵守《全民健身條例》《健身氣功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自律涵養功德,健康文明參與健身氣功活動。切實做到:

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教授健身氣功功法、組織或參加健身氣功活動、註冊健身氣功站點,不擅自舉辦健身氣功活動,不擅自設立健身氣功站點等機構,不開展替人治病療疾等非法醫療活動。

二、支持通過健身氣功段位標準評價習練者技術等級水平,支持通過健身氣功社會體育指導員考核成為教學輔導人員。不自封「大師」「名家」「傳人」「正宗」「嫡傳」等稱號矇騙群眾,不擅自設立技術水平評價手段擾亂國家健身氣功等級段位評價機制,不利用虛假宣傳、炒作等手段騙取錢財,不從事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及違法違規犯罪活動。

三、認同優秀傳統氣功健身功法,按照國家規定批准後組織教學推廣。不教學、學練非國家正式推廣的健身氣功功法,不隨意修改、任意編創健身氣功功法,不搞個人崇拜、自立山頭的行為,更不得自創門派。

四、從事健身氣功活動,不進行愚昧迷信或神話個人的宣傳,不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不藉機聚斂錢財。

五、不舉辦或參加「帶功報告」「會功」「弘法」「貫頂」及其他類似活動。

六、不銷售未經國家指定機構審查、出版的健身氣功類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不出售「信息物」。

七、健身氣功站點、健身氣功功法名稱不使用宗教用語,或以個人名字命名,或冠以「中國」「中華」「亞洲」「世界」「宇宙」以及類似字樣。

八、對一切邪教和有害功法組織的活動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假借「氣功」等名義開展違法犯罪活動,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揭發。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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