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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DQ這12人?這些罪證告訴你

2020-07-30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選舉主任30日發信指,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12名獲提名人士提名無效,即12人被DQ,這12人都是誰呢?看名單!

12人分別是: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何桂藍、劉穎匡、鄭錦滿、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鄭達鴻、梁繼昌。

為啥DQ這些人?很簡單,那就是這些人沒有明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當中有些人計劃無差別地否決政府的法案,逼使政府回應所謂的無理訴求,更有些人勾結美國等境外勢力制裁香港,公然違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這些罪證鐵證如山,他們妄圖搞亂香港的圖謀註定不會得逞。

黃之鋒罪證:

◆2018年7月,黃之鋒稱要阻止基本法23條,必須先阻止《國歌法》立法

◆2019年9月,黃之鋒到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發言,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今年3月,黃之鋒發起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在3月20日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會面及提交有關聯署信

◆黃之鋒3月撰文稱,聯合「立會過半」和「國際攬炒」的政治議程,把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連結起來反制中共,方能增加政權答允「五大訴求」的可能

◆3月27日,黃之鋒在《華盛頓郵報》撰文,促請美方在即將公布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報告中必須有具體制裁方案

◆7月,黃之鋒發聲明稱「義無反顧的反對香港國安法」

岑敖暉罪證:

◆岑敖暉曾到訪丹麥並與當地國會議員會面,要求盡快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以制定措施制裁香港特區政府官員

◆今年2月27日,岑敖暉在fb發「丹麥之旅小結」的帖文,其中有一張圖片與他人共同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6月10日,在fb發表「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帖文中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7月15日,岑敖暉在fb發表「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的帖文中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

袁嘉蔚罪證:

◆今年6月11日,袁嘉蔚在fb發表「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7月7日,袁嘉蔚在fb發文,稱政府「打壓」「光時」口號,並叫大家「不要自我限縮、不做觀言察色的奴才」

◆袁嘉蔚表示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認為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等

梁晃維罪證:

◆今年3月,梁晃維曾參與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與美國駐港總領事會面、 提交有關聯署信及提供制裁名單

◆6月11日,梁晃維在fb上發表題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貼文中,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6月28日,梁晃維在fb上發文,稱「有責任去嘗試『35+』」,及「入到去有咩行動,好大程度取決於當時嘅情況,可能係肢體衝突,臭魚臭水,打爛火警鐘,或者係其他冇人試過嘅做法」

◆6月30日及7月1日,梁晃維在fb上發文稱「中共殖民廿三年」及「拒絕被殖民者同化」並在貼文結尾作出「重光我城」的呼籲

◆7月11日,梁晃維在fb上發表題為「民族自強唯一出路」的帖文,提及「香港民族」的概念

何桂藍罪證:

◆6月10日在fb發表「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簽署聲明,並「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7月15日,在 facebook發表「抗爭派立法會 參選人立場聲明」,稱「無論確認書最終會否加入與國安法有關內容,我們均義無反顧地反對國安法。」

◆7月20日,在談及香港國安法的記者會上,何桂藍高呼「國安惡法 遺臭萬年」、「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劉穎匡罪證:

◆劉穎匡曾在社交媒體明言支持「香港獨立」,宣布參選時聲稱自己代表「本土抗爭路線」

◆劉穎匡曾於2018年新界東立法會補選中,因主張「港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而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

鄭錦滿罪證:

◆鄭錦滿曾表示,「支持『港獨』是我的一貫立場」

◆鄭錦滿曾在社交平台發表貼文,寫明「範圍談港獨?倒不如再走前一步,不止『談』也來『設計』。香港人需要自己的旗幟,代表香港的文明,代表香港的精神!」

◆鄭錦滿曾發文稱「全民制憲·香港獨立·時代革命」,同月 18日他更以「香港獨立建國」為題發文,揚言「創立兩個組織,一個叫『香港獨立』,另一個叫『香港建國』。然後將之合併,叫『獨立建國』,點睇?」

郭榮鏗罪證:

◆去年3月,郭榮鏗與「禍港四人幫」之一的陳方安生到美國與副總統彭斯及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告洋狀」

◆去年8月和9月,郭榮鏗到美國與當地官員會面,討論意在制裁香港特區及損害香港特區利益、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要求盡快通過。

◆去年10月起,郭榮鏗利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持身份瘋狂「拉布」,惡意阻礙議會運作,導致立法會內會癱瘓逾7個月,浪費17次會議之後才選出主席,大量民生議案被擱置

◆郭榮鏗所屬的公民黨於今年3月、6月公開稱,特首必須在其施政報告中落實「五大訴求」,否則公民黨議員將會否決所有政府法案、撥款及財政預算案

◆今年6月23日,郭榮鏗揚言,香港國安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把恐懼注入每一個香港人的心入面」和「黑箱作業」,並重申反對香港國安法

◆今年7月18日,郭榮鏗在社交平台發文,形容香港國安法直接「送中」、侵犯人權與自由、破壞法治

楊岳橋罪證:

◆去年8月26日,郭榮鏗與楊岳橋透過視頻強調,公民黨一直支持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特區政府官員

◆去年9月3日,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與公民黨兩名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美國國會,呼籲對方盡快完成「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立法程序

◆今年6月11日,楊岳橋、郭家麒和鄭達鴻加入「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表明認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承諾當選後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今年6月19日,楊岳橋在fb發布其「初選」的參選宣言,稱「奪得『35+』過半議席、成為議會內的多數派後,我們就可以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

郭家麒罪證:

◆去年3月11日,郭家麒在facebook發文稱會向美國提交建議受制裁的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名單。

◆去年9月3日,郭家麒、郭榮鏗、楊岳橋與公民黨兩名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美國國會,呼籲對方盡快完成「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立法程序

◆今年6月11日,郭家麒、楊岳橋和鄭達鴻加入「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表明認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承諾當選後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鄭達鴻罪證:

◆今年5月23日,鄭達鴻參與「十八區民主派聯絡會議」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稱反對任何形式收緊民主自由的法例,香港國安法會摧毀「一國兩制」,將香港的未來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必須立即撤回,相信「國際社會斷不會坐視不顧」

◆6月4日,鄭達鴻在社區擺反對國安法街站

◆6月11日,鄭達鴻、楊岳橋和郭家麒加入「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表明認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承諾當選後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6月20日,鄭達鴻在fb發帖稱,歐洲議會剛通過「香港人救生艇」議案,聲稱香港人要根據議案內容,爭取歐盟成員國盡快立法落實「救生艇」計劃

梁繼昌罪證:

◆今年3月和4月,梁繼昌數次在facebook以「35+」為名號召的已登記選民參與立法會選舉投票,以實現攬炒派所謂「35+」否定財政預算案及政府施政報告的目的

◆今年3月,梁繼昌應美國非政府組織World Affairs Council邀請赴加州出席交流會,其後與數名攬炒派舉行記者會,稱赴美是了解美國實施「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的界線,將盡快整合首張制裁名單並附上證據,希望美國政府盡快啟動制裁機制

責任編輯: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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