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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在公務員隊伍內組建愛國護港的班子

2020-08-04

文/大散關

香港有18萬公務員,是善政良治的骨幹。回歸前,香港政府的公務員隊伍享有美譽,甚至被盛讚為全世界最出色的,天下第一。主權回歸後,23年來,總結經驗,發覺公務員隊伍內部缺乏一支愛國護港建設隊伍的領導班子,沒有把這個隊伍組織建設起來,落實到政府內部不同架構的每個層面上。這個政府內部的愛國護港建設派,期以2-7年,通過培訓,評核,任免的人事重組過程,等同在學校內選出好學生做組長班長和領袖生,樹立模範,建設領導班子。18萬公務員之中,假以時日,如能培養出百分之五到十左右的優秀人材,讓特首和問責局長們施政時能夠如腦使臂,如臂使指,那才真正達到治權回歸。

這個愛國護港建設派應如何在公務員隊伍內組建起來?這就要求特首有魄力去從頭收拾,一切歸零。何謂政治中立?何謂行之有效?怎樣聯系民眾?怎樣改善三P(政策制定過程,運作流程設定,優化執行程序)? 例如:律政司對黑暴犯的檢控程序,食環署對黑暴文宣的清理流程,教育局對通識科的教材政策。

我們不一定老是要拿新加坡和香港公開比較,但私下一定要以新加坡在市政效率方面的成功經驗作為參考。那麽,港星之間最根本的差別在那裏?答案是:新加坡有執政黨,公務員體系內有人民行動黨的成員,因而領導力強。香港沒有執政黨,長期以來對所謂「政治中立」和「行之有效」有誤解,信奉程序到了絕對化和迷信的程度,曲解政府運作過程中的民主和自由,扭曲法治和人權在執法過程中的定義,導致手腳放軟,理不直氣不壯,又缺乏勤政為民的工作觀念和從政為國必須要有的理想。如何補救?出路是:要在公務員隊伍內,通過2-7年的長期努力,逐步組成一個有擔當,有能力,有幹勁的愛國護港建設派作為骨幹,徹底改變高薪厚職避實事,離地懶政不作為,「無驚無險,又到五點」的慵懶疲憊,聽差辦事,得過且過的不良作風。在這個過程中,將能夠淘汰一批公務員隊伍內部的爛蘋果,提拔一批精英,為更好地為「一國兩制」培養接班人和領導層。至於應否先選擇某些重點部門優先整頓?例如律政司,教育局和食環署?估計特首和她的領導班子自有打算。細節以後再説。

舉例: 律政司。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香港是法治之區,是否徒具虛名?為什麽反中亂港這樣嚴重?港府內部是否有無間道,暗中庇奸護暴?有沒有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的問題?有沒有檢控官一邊參與檢控暴徒,一邊出書教暴徒逃避檢控,知法犯法?律政署內,有沒有包庇反中亂港的小集團?如有,那是為什麽?警方一年來已拘捕約九千人,但被檢控的僅約一千,遭重判的少,獲撤控的多。律政司有沒有刻意拖延和輕放?有沒有檢控官和泛黃法官合作出版《一讀就懂 孩子必須知道的法律常識》暢銷書,教導讀者以保障人權為名,逃避警方檢控?例如:書中提到若被警察發現背囊藏有水果刀,有權在律師抵達前不回答任何問題;除非警察有足夠證據證明持刀者企圖用刀傷害他人,否則不能說這刀是攻擊性武器。這是為黑暴勇武脫罪度身訂造。裁判法院組的工作效率要檢討,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組的工作守則也要檢討。刑事檢控專員有沒有涉事?應否問責下台?檢控官教人逃避檢控,如同稅務官教人逃避繳稅,教育官教人違法達義。如有,那是嚴重失職,應予懲處,以正政風。

律政司內,市民懷疑有不少泛黃公務員一直暗地裏妨礙司法公正。泛黃黑暴動亂爆發以來,已有多宗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的案件,獲控方撤控。例如近日審訊的一宗,今年初在上水被警察搜出藏有𠝹刀的嫌疑犯,控方在索取所謂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控罪兼賠償訟費;又例如一名接收內藏彈弓及鋼珠郵包的嫌疑犯,獲控方撤銷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又例如一名被警方在寓所搜獲利刀及在網上留言要效法美國槍擊案的電腦技術員,獲撤銷起訴兼歸還刀具。不少被控暴動罪的嫌疑犯因為控方認為證據不足,獲撤控及賠償訟費。這些事例太多,所以要問一個為什麽?

撤控、撤控再撤控,那可能是朝中有人好辦事,有勢力暗中保護泛黃黑暴動亂分子。反過來,黑暴動亂期間,一名內地男子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大閘噴上「中國必勝」字句,被律政司極速檢控,法官極速裁定罪成,重判入獄。對比之下,何等鮮明,何其荒唐,市民心中有數,看在眼裏,恨在心頭。同類亂象,屢見不鮮。部分檢控官員和部分法官因為顏色相同,走在一起,沆瀣一氣。

律政司內沒有愛國護港建設派,是最大亂源。檢控部門是執法基石,如果落在反中亂港破壞派的手裏,他們身穿球證黑衣,卻落場替黑暴助攻,賽果早就寫在墻上。國安法今已實施逾月,建議應從速打掃戰場,重點之一是清理蟻穴,在公務員隊伍內,趕走潛伏的破壞分子,組建愛國護港建設的班子,重新出發。

責任編輯: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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