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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訴:不滿法官顛覆法治信心

2020-08-19
修例風波期間,暴徒公然從火焚燒不同政見者。(資料圖片)

修例風波期間,暴徒公然從火焚燒不同政見者。(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署名「一名對香港法官失望的中國香港市民Pisa Lam」的香港市民今日(19日)投書表示,東區裁判法院就馬鞍山火人案之裁判,竟然為被告夫婦開脫,並稱沒證據顯示被告有傷害對方的意圖,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完全顛覆了香港市民對法治的信任。

來信表示,去年11月11日,香港普通市民李先生在馬鞍山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在場一對夫婦被指旁觀喧嘩。 近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維審案時竟然為被告夫婦如此開脫:二人以粗言罵事主,但事主亦有對罵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沒證據顯示被告有傷害對方的意圖,故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該位市民認為,當日夫婦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橋上追着事主以粗言穢語破口大罵,破壞社會安寧,被控擾亂秩序罪。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38條,凡是「協助、教唆及煽惑他人犯罪,其懲處應與主犯一樣」,儘管夫婦二人並非點火者,但他們均有將該場爭執升溫,當時有人放火燒人,在此罪行發生時,在場人事起鬨,明顯就是共犯! 如果他們跟點火人不是一夥,為甚麼他們要逃之夭夭?

市民表示,從林希維法官的話裏彷彿聽到受害人是「攞嚟衰」的言下之意。至於兩名起鬨者連擾亂秩序罪都不成立,更是顛覆了大家對法治的信任了。

市民質疑,林希維法官有沒有正眼瞧過4成皮膚被燒傷的受害者李伯,他下半生將與痛苦為伴。 「他唸的法律,如果不是為李伯這種無辜被害的人申張公義,請問,是為了甚麼?

市民表示, 自去年黑暴以來,香港司法已不是警惡懲奸而是包庇作惡者!除了此案,還有何俊堯法官判的暴動案,也一樣令人咋舌。有預謀計劃帶着汽油彈、尖刀、鐵錘等可以致命的工具去暴動現場竟也辯解為工作需要,每次都轉移公眾視線,放生暴徒,幫作惡者找各種辯護的理由脫罪,簡直荒誕至極!

這位正直的市民強調,他們對香港司法已快絕望,并懇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撤換那些判決帶個人政治傾向而不能公平判決的法官,還香港一個真正公平公正的法治社會。

市民最後懇求律政司司長為此案上訴, 及法官行為秘書處嚴正覆核林希維和何俊堯裁判官所判決的案件,以維護香港司法機構的公正持平的專業水準和良好聲譽。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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