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鳴
連日來,以販賣「獨論」聞名的毒蘋果,在其後台老闆黎智英被警方拘捕後,發起了一輪所謂的「撐蘋果」「撐自由」「撐香港」的廣告攻勢,具名者都是「黃絲」,有的還附以「黃店」的商業廣告,另有一些廣告具名或含糊不清,或躲躲閃閃,或不明不白。
毒果報連篇累牘刊登黃絲廣告說明了什麼?顯然,在香港國安法利劍高懸的背景下,「黃絲」不敢明目張膽地觸犯法律,「撐蘋果」就是撐黎智英,而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國家安全法。那麼,撐黎智英的意圖是什麼?不言而喻。
「黃絲」一邊在「撐黎」,一邊又在發起「滅聲」行動。杏花邨區議員黃宜使陰招,取消派送《大公報》贈閱版,引發許多居民不滿。這就是「黃絲」整天掛在嘴上的所謂「自由」,只能自己發聲,不許別人發聲,虛偽之極,無恥之極!
毒蘋果宣揚的是「施暴自由」
毒蘋果宣揚的「自由」,以港大學生會的一篇「宏文」最為煽情。文中寫到:「二○一九年,香港抗爭者藉若水之志,踏遍烽火戰地……二○二○年,政權以國安法之名施惡法枷鎖……」
試問:是誰把香港變成了「烽火戰地」?始作俑者難道不是香港大學學生會嗎?2014年,港大學生會最先拋出「香港民族 前途自決」等「港獨」言論,「港獨」勢力從那時起浮出水面。
2019年香港發生的數百起暴力事件,正是「港獨」作祟,暴徒公開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這是赤裸裸地宣示要顛覆現政權,而且以暴力手段顛覆。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無法容忍的!
再問:香港國安法何以成為惡法?基本法二十三條早已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但香港回歸二十三年了,一直沒有履行這一憲制責任,且危及國家安全的暴亂愈演愈烈,從國家層面立法,天經地義,這也是主權國家的慣常做法。當然,此法一出,將剝奪「港獨」勢力分裂國家的「自由」,剝奪暴徒施暴的「自由」,確實是一副「枷鎖」。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絕大多數市民都認為,此法是護航「一國兩制」、維護港人長遠利益的好法律。港大學生會沒有註解香港國安法的專利!
港大學生會的文章還大言不慚地寫到「香港議題正改變地緣政治版圖」。這實在是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中美之間的矛盾,不是起源於香港的所謂「民主,自由,人權」,香港不過是一枚「棋子」,沒有香港這枚「棋子」,美國政客也會找其他「棋子」對付中國;因為,美國已經將中國定義為「對手」,就會千方百計打壓中國。港大學生會的蠱惑,豈能騙過市民雪亮的眼睛!
港大學生會撐毒蘋果的錢從何來?
港大學生會破費18.8萬元在毒蘋果的頭版刊登「撐自由」的「宣言」,試問:錢從何來?就在不久前,港大學生會獲得政府提供的「保就業」計劃15萬元抗疫資金。近日又有媒體報道,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暗箱操作」,決定在毒蘋果上刊登這篇「宣言」,港大學生會文化聯會會長朱卓楠、評議會文化聯會代表陳穎享不滿此舉,辭去會內職務,表示「道不同不相為謀」。
由此可見,港大學生會已經完全蛻變為一個徹頭徹尾的極端政治組織,在「明獨」不成的情況下,這個組織不遺餘力地搞「暗獨」,公然抹黑香港國安法,繼續煽動「抗爭」。為此,不惜佔用學生的「活命錢」作廣告。用心險惡,手法卑劣,連他們自己人都看不下去了,決定與之割袍斷義。
與港大學生會一樣,「黃絲」刊登廣告,不外乎兩個目的,一是聲援最大金主黎智英,畢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軟」。二是毒蘋果謊言連篇,讀者流失,業績下挫,財務危機,不菲的廣告費也算是給毒蘋果「輸血」,挽救其岌岌可危的生命。
然而,世間萬事,生生息息,自有其規律。物極必反,任何事情做得過頭了,就會受到上天懲罰。黎智英作惡太多,為實現其「為美國而戰」的意圖,令多少青年學生成為炮灰!令多少家庭遭受痛苦!又令多少市民遭受無辜傷害!黎智英能有今天,也是因果報應。「聲援」和「輸血」都不會有任何作用。
「黃絲」的滅聲做法太拙劣
昨日毒果報刊登了一則署名為「一群無懼風雨的杏花人」的廣告,內容是向毒果的記者、編輯致敬,廣告中還加上了一句「P.S.見字請光復你哋住嘅大廈/屋苑」。杏花邨的居民日前反映,15年來,該區居民都在閱讀《大公報》等贈閱版,成為居民喜聞樂見的「家常飯」了。然而,自從黃宜成為區議員後,在公眾場所張貼大量黑暴文宣,經常有黑衣人在該區聚集,現在又製造藉口剝奪市民閱讀《大公報》等免費報章的權利。這些報章都是「黃絲」看不順眼的。有居民稱這是欲「控制思想」,把杏花邨「染黃」。
杏花邨居民的說法很有道理。區議會的職責是服務社區,解決民生問題。但「黃絲」佔據區議會後,形成了「民生放一邊,政治最優先」的現象,他們不是心繫民生,而是心繫選票,把政治操弄那一手玩得風生水起。
然而,杏花邨「黃絲」的做法太虛偽、太拙劣了!這些人整天叫囂「香港不能只有一個聲音」,經常扮演成「被打壓者」的形象,似乎天下只有他們最委屈,私下裏,哪怕只有一點點權力,也不放過打壓其他媒體的機會。只許自己發聲,不許別人發聲,這就是他們所倡導的「新聞自由」!
事實上,「黃絲」的虛偽不止這些。去年黑暴持續時,有暴徒襲擊《大公報》記者、塗鴉《大公報》招牌、打砸新華社亞太分社門店,他們無一都不譴責,而當警方追查「假記者」,他們就跳出來,說是「打壓新聞自由」。事實證明,「黃絲」從來都是「以我劃線」,「黃媒」都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報道。因此,毒果報連篇累牘刊登黃絲廣告,就不足為奇了!
「黃絲」和「黃媒」雖然可以逞一時之能,但這些煽動仇恨的文宣,必成為日後的證據,做好準備,等待歷史的審判吧!
(來源:大公報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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