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台灣當局:偷渡來台須負刑責

2020-08-28
「港獨」分子畏罪潛逃台灣,結果被廣東海警截獲,圖為偷渡客經過的粵東海域。(大公文匯全媒體中心記者攝)

「港獨」分子畏罪潛逃台灣,結果被廣東海警截獲,圖為偷渡客經過的粵東海域。(大公文匯全媒體中心記者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廣東海警局昨日在微博公布,23日上午在粵港東南面的中國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拘捕12名涉嫌非法越境的人,當中包括早前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據悉,李等人想偷渡到台灣;不過,台灣當局在昨日立即割蓆,指以非法方式去台灣,須負上刑事責任。

在台北,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以非法方式來台,包含當事人與協助者當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也有人身安全極大的風險與疑慮,當局絕不鼓勵。他又呼籲,相關人士遵守台灣法律,切勿觸法。

李宇軒本月10日因涉嫌參與煽暴組織「我要攬炒」團隊運作而被警方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拘捕,之後獲准保釋。報道指,其餘在船上截獲的人,都曾參加過反修例黑暴活動,部份人被捕後獲准保釋候審。

責任編輯:Noah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