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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所謂「三權分立」混淆視聽 引不必要聯想

2020-09-06
羅致光表示,所謂的「三權分立」只會在原有互相制衡的概念上,引來不必要的聯想。(大公文匯全媒體中心資料圖片)

羅致光表示,所謂的「三權分立」只會在原有互相制衡的概念上,引來不必要的聯想。(大公文匯全媒體中心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派企圖向市民灌輸所謂「香港實行『三權分立』」的歪理煽「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6日)在網誌中表示,概念的運用不應含糊,由教科書內容至行政長官,均指出香港依據《基本法》實行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互相制衡,而沒有所謂「三權分立」。所謂的「三權分立」只會在原有互相制衡的概念上,引來不必要的聯想。

羅致光提到,在政治與政策中,含糊不清的例子數不勝數。例如所謂的「全面封關」要求,聽似簡單易明,實質模糊不清。因為既然香港人可以自由出入,便不存在「全面封關」。另外,部分人高叫「全部取消豁免檢疫人士」的口號,卻又知道不能要求跨境貨運司機或飛機師每次到港都要檢疫14日,否則不消數日便會全部司機或飛機師都需檢疫,沒有人運貨,香港人便要缺糧。他指出,這些都是政治口號的特質之一,可以混淆視聽,說得漂亮,但實質空洞。

羅致光又表示,與勞工及福利相關的政策範圍內亦有不少例子。如社福界常說「取消一筆過撥款」口號,惟社會福利署沒有一種服務資助制度叫「一筆過撥款」,現行制度是「整筆撥款」(Lump Sum Grant)。至於「取消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對沖」,正確用詞亦應是「抵銷」(offsetting)而非「對沖」(hedging)。

責任編輯: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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