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擬在全港主要幹道加裝520組交通探測器。圖為紅隧。 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為掌握全港主要幹線及道路的交通情況,提升處理交通及事故管理效率,運輸署建議斥資2.38億元,在所有主要幹線和道路再增設約520組交通探測器,同時提出在道路的重要分流點前加設11組行車時間顯示系統和改善1組現有行車速度屏,讓公眾更好規劃行程。如撥款建議獲立法會通過,預計系統於2020年底啟用。
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政府去年底發佈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中的「智慧出行」建議,是在所有主要幹線安裝交通探測器,以提供實時交通資訊。建議分兩期進行,第一期安裝約550組探測器,已於去年10月完成設計工作,預計於2020年底完成。
優化道路管理 不貯個人資料
運輸署表示,今次的建議屬第二期安裝工程,該署已於本月初就擬議工程項目向18個區議會提交資料文件,迄今沒有收到反對意見。運輸署指出,他們將安裝3種交通探測器,其中一種是視像探測器,可通過分析探測器所收集的影像,獲得汽車速度及流量的數據,亦會自動偵察路面上的事故。
另一種是車牌自動識別探測器,通過識別拍攝所得的車牌號碼,與運輸署汽車牌照登記系統的資料進行配對,以獲得路面上不同車輛類別的流量。最後是藍牙探測器,通過探測車內藍牙裝置,計算出有關路面的平均車速及行車時間。
經交通探測器所收集數據,在移除任何個人資料後,會透過運輸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和政府「資料一線通」網站發放。運輸署強調,會一直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嚴格處理所收集的個人資料。
運輸署表示,工程完成後,本港所有主要幹線和道路將配備交通探測器,以全面監察該些道路的交通情況。相關交通事故資料亦會分發至公共交通營辦商、警務處及消防處等持份者,以協調各方處理交通事故的工作,優化交通事故管理。運輸署指出,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工程費用為2.38億元。
如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申請,今年下半年會為安裝工程招標,系統於2020年底啟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管理交通只需監察車流量,沒有需要拍攝及識別車牌號碼,故收集車牌號碼並無必要,擔心可能會侵犯個人私隱。
郭琳廣:增討論以符私隱要求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公眾地方的私隱度較低,難以期望私隱度與家中一樣。
他指出,私隱條例可因公共利益而豁免,如果有一件事涉及公共利益,相關的私隱度就會相應降低,亦有明文規定可以申請豁免。
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郭琳廣認為,公眾對保障私隱的擔心是合理,相信措施經過立法會討論後,執行細節會符合相關要求。
責任編輯: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