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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國際在線報道,日本警察廳的一項最新統計表明,2005年,日本全國的家庭暴力事件比前年增加了17.2%,達到16888件。日警察廳表示,這是《家庭暴力防止法》自2001年開始實施以後,暴力事件最多的一年。
三十多歲女性受害最深
據日本《讀賣新聞》報道,受害者當中女性佔到了97.6%,其中,30到39歲的佔了37.3%,在受害者中的比例最高。這些女性往往遭到丈夫或者同居男友的毆打,有人甚至在懷孕期間仍難逃魔掌。在前來咨詢的女性當中,骨折、瘀傷、燙傷、頭骨破裂、下巴脫位以及被強暴和恐嚇等,不一而足。她們當中因此而患上抑鬱症甚至自殺的例子也不少。
除此之外,警察向受害人提供的「防範指導」和對保護受害人制度的說明的次數也分別達到了法律實施以來的新高。日本警察廳稱,「這也從一個側面表明因為法律法規的逐漸完備,受害人比以前更容易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了。」
早在1999年,日本內閣府便做過一項調查,結果表明,只有不到1%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報了案。自2000年以來,因家庭暴力而受傷的婦女人數不斷增加,而因施暴被捕的男子人數也不斷上升。為了遏制家庭暴力現象,日本從2001年10月開始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法》,為日本婦女提供了保護自己的法律武器。
經濟地位低下是主因
日本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她們經濟地位低下。據萬事達卡今年發佈的對韓國、日本、菲律賓等十三個亞太國家的男性和女性社會經濟地位的調查報告顯示,日本女性排在最後一位。參加調查的亞洲國家中,體現男女平等最好的國家是菲律賓。日本和韓國分別排在第十三位和第十二位,屬於男女不平等現象比較嚴重的國家。
東京一個提供婦女咨詢的團體負責人堀越表示,自從日本政府在2001年實施《家庭暴力防止法》以來,家庭暴力事件的通報案例就愈來愈多。一個幫助婦女免於家庭暴力和被脅迫從妓的團體負責人指出,外國婦女在日本更容易受到傷害。她說,有一名受到傷害的外國婦女向警察求助,但警方發現她的居留證過期後,立刻將她收容並把她的孩子送交少年輔導中心。
政府出台措施應對
面對家庭暴力事件不斷上升的趨勢,日本各地政府都採取積極措施應對。
三重縣在日前召開的縣議會上,決定將該縣的「配偶暴力咨詢保護中心」的下班時間從下午4點延長至深夜12點;同時還決定增加工作人員,以應對不斷增多的咨詢電話。
2004年12月,日本對已實施的《家庭暴力防止法》進行了修改,將法院下達保護令的保護對象,從原來只限於配偶的基礎上,增加了「前妻(前夫)和孩子,以及同居對像」。
另外,日本國會女性委員會2月20日召開全體會議,決定每隔3年,政府都要進行一次家庭內暴力實態調查,並公佈調查結果。該委員會還要求日本各地的學校,把防止家庭內暴力的教育列入校方的義務的教育活動計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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