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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法國雖然早在1991年就頒布了禁煙法,但一直執行不力。為了落實禁煙法和政府命令,從2月1日開始,法國將有17.5萬名「香煙警察」,在全國的學校、工廠、機關等公共場所進行巡邏監察。
「煙警」有權開罰單
根據法國政府的命令,從2月1日開始,法國各類學校、醫院、機關、企業和商店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但酒吧、餐館等特殊營業場所的禁煙最後期限可以延長至明年1月;除學校和醫院絕對禁止吸煙外,其他公共場所可以為煙民設立小的專門吸煙室;禁煙令生效後,違規煙民將被處以68歐元的罰款。
據悉,負責落實禁煙令的「煙警」由警察、憲兵、交警和軍隊巡邏兵組成,他們有權給違規吸煙者開「違法」證明,處以罰款。
政府強制推行禁煙
去年10月,法國總理德維爾潘宣佈,鑒於議會投票表決程序繁瑣,政府決定頒布行政措施,於2007年2月1月開始在公共場所禁煙。與此同時,法國政府採取了提高香煙價格、增加煙草稅的辦法,試圖以經濟槓桿來促使煙民戒煙。
法國衛生部長澤維爾·西蒙稱:「從2月1日開始,人們再也不需要忍受煙味了,非煙民被迫和煙民待在一起的日子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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