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菲律賓《商報》報道,菲華商聯總會外交事務助理李雯生董事12月29日接到移民局局長利曼蘭所發出的備忘令,放寬給在菲律賓中國籍人士永久居留簽證。
菲華商聯總會接獲通告後,即發出新聞轉告華社,這道備忘令由移民局長利曼蘭所簽發,獲得了司法部長銀沙禮示所批准,並指示移民局副局長亞摩洛於30天內制定好施行細則,以利執行。
基於中國政府已對一些符合條件的菲律賓籍人士給予永久居留簽證待遇,例如在華有投資或有貢獻的商人或企業高層主管,並且在中國駐菲總領事郭少春參贊的要求下,利曼蘭局長於12月14日發出了此備忘令,以作為對等的互惠。
根據備忘令顯示,凡在菲律賓有投資的中國籍人士,依照菲律賓共和國法第613章第13項規定,可按條件提出申請,經過審批及付費後,可獲得永久居留簽證,此外,與菲律賓籍人或永久居留外僑結婚之中國籍人士,或永久居留外僑之子女,均可申請,經過審批及付費後,亦可獲得永久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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