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倫敦3月22日報道,為確保高素質勞動力,英國教育部門22日建議,16歲至18歲間的青少年必須繼續接受教育或職業培訓,輟學者將面臨包括刑事處罰在內的嚴懲。
英國現行法律規定,學生的離校年齡下限為16歲。英國教育部門正在討論中的新規定建議,2013年前把這一下限提高到17歲,2015年前提高到18歲。如果這項建議以法律形式確定,那些18歲前輟學的青少年將受到罰款甚至刑事處罰。
報道說,英國政府希望以此增加高素質勞動力的數量,從而減少未來失業率。根據一項統計,到2020年,英國國內低技能工作崗位將從現在的320萬個下降到60萬個。英國教育和技能培訓大臣艾倫·約翰遜說,如果青少年16歲離校,他們擁有的技能不易在社會上立足,「這對經濟不好,對年輕人也不好」。
根據教育部門建議,16歲以上青少年可以選擇繼續在學校接受教育,或者參加特定職業培訓。
約翰遜強調,懲罰不是目的,它只針對「很小一部分」拒不接受教育培訓者。教育部官員說,他們不會傾向於把「犯法」青少年送進監獄,而是使用其他法令,以罰款等方式加以懲戒。此外,對於16歲以下孩子的教育問題,家長仍有責任確保孩子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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