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日本德島地方法院23日就遺留在中國的日本戰爭孤兒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給予賠償的訴求。
德島地方法院審判長阿部正幸在判決時說,日本政府在解決戰爭孤兒歸國問題方面實行了必要政策,政府的行為不存在違法性,因此駁回原告的賠償訴求。
向德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的是4名64歲至77歲的日本戰爭孤兒。他們從1982年起先後從中國返回日本,4人幾乎都不會日語,其中3人靠領取生活保障費生活。他們以政府在實行戰爭孤兒歸國政策和幫助他們實現生活自立的問題上沒有盡到責任為由,要求政府向每名原告賠償3300萬日元(1美元約合118日元)。
日本戰爭孤兒是指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跟隨父母前往中國東北地區,在日本戰敗前後與父母失散,遺棄在中國的日本兒童。他們在中國收養家庭中長大,於1976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間陸續返回日本。中日邦交正常化後,大約有2500名遺留中國的日本戰爭孤兒回日定居,加上家屬共約9000人。他們在日本的生活大都很困難。
目前,日本全國有關遺留孤兒的團體訴訟正在15個地方法院進行。在迄今作出的4起訴訟案判決中,只有神戶地方法院去年12月作出了原告勝訴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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