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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伊朗媒體7日報道,伊朗內政部長普爾-穆罕默迪日前宣佈,伊朗將在本月晚些時候開始遣返大約100萬名阿富汗難民。
普爾-穆罕默迪說,伊朗政府已通知阿富汗難民做好遣返前的一切準備,包括變賣或托運自己的財產物品以及與僱主進行財務結算等。對於自願被遣返的難民,伊朗將給每人提供100美元的援助;對於願意讓家屬回國的阿富汗人,伊朗可以考慮向其發放工作簽證。
根據2002年伊朗和阿富汗兩國政府與聯合國難民署在日內瓦簽訂的有關阿富汗難民自願遣返的三方協議,伊朗允許阿富汗難民居住的最終期限為2006年3月20日。在此期限後,伊朗將不再為繼續滯留的阿富汗難民簽發居住證,同時,這些難民的生活將受到一定限制,而且他們還必須支付此後遣返的費用。
普爾-穆罕默迪說,由於缺乏資金,自願遣返協議在去年沒有得到切實執行。目前伊朗內政部已經落實相關資金,並制定了詳盡的計劃處理阿富汗難民問題。
由於蘇聯1979年入侵阿富汗以及20世紀90年代阿富汗連年內戰,在過去的20多年裡,約有240萬阿富汗難民逃到伊朗。據聯合國有關機構公佈的數字,目前仍有大約100萬名阿富汗難民滯留在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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