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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印度外交部3日在此間公佈了於上月達成的印美兩國民用核能合作協議的文本。
協議說,兩國將在民用核能合作的各方面進行合作,合作既可以在政府之間,也可以在經權威部門核准的個人和實體之間進行。協議說,這是兩個擁有先進核技術的國家之間的合作,雙方擁有共同的利益和責任,有義務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
協議說,美國保證向印度持續提供核燃料,幫助印度建立戰略核能儲備,並允許印度進行核廢料加工。但同時,美國有權要求印度退還美國所提供的核燃料和技術設備,但將參照市場價格對印度作出補償。此外,美國還將協助印度與核供應國集團進行合作,以便使印度進入國際核燃料市場。
長達22頁的協議文本中沒有涉及印度進行核試驗的內容,但明確說明該協議不會「妨礙和干涉」印度發展用於軍事方面的核計劃。
該協議的有效期為40年,在雙方相互以書面方式確認後,有效期每次可被延長10年。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都有權要求提前終止協議,但終止協議必須經過雙方協商。
此外,協議還涉及環境保護、印度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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