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9月18日報道,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與世界銀行17日共同發起了一項新倡議,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追回被腐敗官員竊取的國家資產,並將這些資產用於發展項目投資。
據聯合國網站報道,世界銀行表示,「追回被竊資產倡議」的成功有賴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發展中國家必須改進管理;同時發達國家也應當停止為被竊取的國有資產提供避難所。
「追回被竊資產倡議」將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機構能力建設,為司法機關提供技術援助,以便他們的法律與《反腐敗公約》的框架一致。
「倡議」將加強金融市場,促使各金融中心遵守反洗錢方面的法律,查明和遏制洗錢,加強各金融情報部門的能力並促進它們之間的合作。「倡議」將為發展中國家追回流失資產的工作提供撥款或貸款以及法律建議,並促進國與國之間的合作。「倡議」還將對追回資產的使用進行監測,以確保被返還的資產用於教育、基礎設施等發展項目。
世界銀行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當天發佈的一份報告指出,全球每年跨境流通的因犯罪、腐敗和避稅產生的非法收入高達1-1.6萬億美元。非洲國家25%的國內生產總值因腐敗而流失,不過這一問題在世界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發展中和經濟轉型國家的政府官員每年收取賄賂約計200-400億美元,約合官方發展援助的20-40%。
據悉,即使只有部分流失資產被追回,也能對嚴重缺乏資金的發展項目提供巨大的支持。例如,如果追回1億美元資產,可以為60多萬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全年的一線治療;或可為5000萬至1億人提供治療瘧疾的藥物;或可為25萬家庭通水。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追回被竊資產倡議」將促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公共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確保被劫掠的國家資產重新回到它們真正的主人手中。
2003年10月,聯大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是聯合國歷史上通過的第一個用於指導國際反腐敗鬥爭的法律文件,對預防腐敗、界定腐敗犯罪、反腐敗國際合作、非法資產追繳等問題進行了法律上的規範。公約於2005年12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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