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德國正考慮立法規定:對於外國公司收購德國具有戰略價值的公司之舉,德國政府有權在事後予以取消。
據德國媒體報道,德國黑森州州長羅蘭德·科赫領頭的一個國會工作組正在起草一項提案,該提案將規定,即便在上述收購發生3∼4年後,德國政府仍可以對其行使干預權。
這一提案將「保護」那些對德國全國性基礎設施的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的公司,而其針對的則是外國國有公司或對沖基金。
「這不是一個保護主義的方案,我們並不想用它來阻擋外國投資者。」科赫說,但德國對本國戰略性產業的保護水平應該「與其他西方工業國相同」。
提案規定,涉及收購的外國公司需要在收購一開始就公佈自己的具體收購意圖,這樣才能使收購交易免於在事後被取消。而如果有涉及德國國家利益的收購案出現,德國政府需要在8∼12周內決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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