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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為調查1973年時任韓國在野黨領袖的金大中在日本遭綁架一案,日本國家公安委員會和警察廳29日根據《日韓刑事互助條約》決定,將請求韓方允許日本警方向當時的韓國駐日本大使館一秘金東雲等相關人員聽取情況,並提供調查記錄。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金大中事件」雖然已在日韓兩國之間得到政治解決,但因今年10月韓國政府「真相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稱該事件是韓國中央情報局(KCIA)的有組織行為,因此日本警方決定要求韓方協助調查。韓國方面有權拒絕請求。
日本警察廳提出的要求包括:向金東雲及金大中本人聽取情況;提供金東雲的事件記錄;提供KCIA和韓國大使館之間的電報;相關人員的出入境記錄及人員資料。
「金大中事件」發生後,日本警察廳公安部在鞠町警署設立了調查總部。由於當時在綁架現場發現了金東雲的指紋,警方試圖請他配合調查,但金東雲以外交豁免權為由予以拒絕。調查總部於1983年解散,目前警察廳公安部仍在繼續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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