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仍獲判無罪,台灣「高檢署」擬上訴至「最高法院」。據瞭解,承辦檢察官決定先行撰寫上訴書,待八日與「最高檢察署」討論後,再決定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如果沒有反對意見,檢方將趕在十日上訴期限屆滿前提起上訴。
台「高院」判決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送達「高檢署」時,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在送閱簿上,即加蓋「判決不當,擬上訴」的戳記。但「高檢署」是否提起上訴?仍有待與「最高檢」開會討論後,才會確定。
據瞭解,台「檢察總長」陳聰明上週五召集二審檢察官開會時,指示參與會議的檢察官,馬英九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是否提起上訴,宜早決定。當時與會檢察官對於特別費屬性的討論熱烈,但沒有定論。
「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指出,第三審系「法律審」,若不是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能夠上訴於第三審法院,因此,承辦檢察官收受判決書後,最近幾天都在研究判決理由是否有違背法令。
另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引發島內檢察體係爭議。台灣檢察官協會代表昨天拜會「檢察總長」陳聰明,建議公佈確信的見解,做為馬英九案上訴與否及其它特別費案件的標準。
對此,陳聰明回應說,馬英九案是否上訴,除針對馬英九案判決本身的考慮,還須同時考慮上訴或不上訴是否有助於停止檢察威信再受傷害,以及對其它特別費案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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