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民間電台獲法院批准,就裁判法院延長電訊條例違憲的暫緩令,排期進行司法覆核。
據本港媒體報道,法官夏正民裁判時表示,並不是要討論傳媒開放問題、而是要研究裁判官是否有權力暫緩執行違憲的裁決。
東區法院裁判官游德康指電台發牌條例違憲,裁定民間電台及負責人被控違反電訊條例不成立,但接受政府申請暫緩執行裁決,等候上訴結果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