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現代快報報道,狂追劉德華的「瘋狂粉絲」楊麗娟經過一年的調整,依然難以走出陰影。她曾表示,要將侵犯自己名譽權的個人和媒體告上法庭。昨日記者獲悉,楊麗娟狀告《南方週末》名譽權案將於3月10日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報社方面表示將以正常程序應訴。
楊麗娟和母親都起訴
楊麗娟針對《南方週末》的起訴狀一共有三份,其中一份原告為母親陶菊英,另外兩份的原告則是楊麗娟本人。陶菊英起訴的原因是,2007年4月12日《南方週末》以《你不會懂得我傷悲》為標題發表了一篇關於楊麗娟事件的文章。陶菊英稱,文章完全置原告的隱私與名譽而不顧,嚴重侵害了她的隱私權、名譽權,使她感覺到了社會給予她的徹底的寒冷和戰慄。她還反問,莫非因為自己是一個沒錢沒地位沒文化的老太太,所以才被形容得虛榮、愛花錢。
楊麗娟則認為,在同一篇文章中,《南方週末》沒把她當作一個活著的、有感情、有血也有肉的人對待,嚴重侵害了她的精神安全、精神健康、精神完整的權利,而且也根本不關心其已經去世的父親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楊麗娟方面要求《南方週末》恢復其名譽、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
法院已立案,下個月開庭
原告的代理律師李天天解釋了代理此案的緣由:「楊麗娟是個弱女子,在道德的立場上,她受到過度指責,被眾人唾罵,這對她是不公的。現在是法制社會,楊麗娟和其家人的名譽受到了損害。」在李天天看來,這個案子勝訴的把握很大,「從專業的角度,這個案子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開庭後,我們會要求對方賠禮道歉,要求對方根據法律的規定作出經濟賠償,賠償楊麗娟、楊麗娟的母親陶菊英、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每人各10萬元,共30萬元。」
昨天記者聯繫了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這三個案件都是在今年1月25日正式立案,將於3月10日開庭,「但是楊麗娟本人並沒有親自到法院來,都是委託代理人來的。」
李天天表示,自己暫不考慮律師費用,「現在先打官司,錢的問題先不管,再說吧。」
手機彩鈴還是華仔音樂
昨日記者聯繫到楊麗娟,電話那頭的她語速很快,「我和我媽還能去哪裡呢?我們都在家裡,我這個身體現在也不能去找工作,就連上街去買東西都會有人用奇怪的目光來看我,我連去找工作的想法都放棄了,我就是不想見人。媽媽身體也不行了,出去散步都很難受。我們家就只有靠低保生活,每個月212塊錢。」
雖然楊麗娟的手機彩鈴還是劉德華的音樂,可她說:「我希望大家能替我想想,希望他(劉德華)能站出來關心我們。」楊麗娟說,有很多媒體採訪過她,都說是想幫她,可是到頭來卻讓她受的傷害更深。
對於這場和報社的官司,楊麗娟想了好一會才回憶起這件事,她表現得很生氣:「他們的報道給我們帶來的打擊太大了,讓我的情況雪上加霜。」楊麗娟表示,自己在較早時候咨詢過律師,「等了好幾個月都沒消息,我都不知道這官司還能不能打,我只是想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她表示,自己多半不會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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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想告劉德華法院不受理
楊麗娟現在沒有工作,但是依然很忙碌,她去年一直著手起訴劉德華損害其名譽權,找了律師,前後忙活了幾個月,但是最終法院沒有立案。
楊麗娟曾說,她對生活越來越絕望,唯一高興的事,就是聽到有人能夠譴責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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