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韓聯社報道,朝鮮出生和成長的華僑脫北者,在歷盡千辛萬苦來到韓國,但卻由於國內尚不具備針對「無國籍」脫北者的法律及制度,無法獲取保護和定居支援。
雖然這種現象還只是少數,但隨著「無國籍脫北者」問題不斷出現,相關團體於去年8月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交陳情書,要求建議國家情報院、法務部和國會統一外交通商委員會,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但是,這些積極的活動尚未能取得有效的進展。
上述的無國籍脫北者,出生於朝鮮,父親是中國國籍,母親是朝鮮國籍,在尚未取得朝鮮國籍(只有外國人登記證)的情況下逃離朝鮮,輾轉來到國內。但按當前的法律,這些人不被認定為脫北者。
《朝鮮脫離居民定居支援法》規定,脫離朝鮮的居民是指在朝鮮有住所、直系親屬、配偶和工作,並且在脫離朝鮮後沒有取得外國國籍的人。
據人權團體「朝鮮人權市民聯合會」稱,出生於朝鮮並在朝鮮生活幾十年的華僑脫北者,目前只有幾個人。
其中,金成翰(化名)因為從平壤接來的母親先獲得韓國國籍,所以才勉強地符合條件,爭取到韓國國籍。
但2004年入境的金天日(音)卻因父親是中國人,而無法獲得韓國國籍。他在「恢復中國國籍後出境」的前提下,必須每三個月到法務部申辦延長滯留批准的程序。
另外,去年入境的陳國良(音)姜玉蓮(音)夫婦,也因爺爺是中國人而無法享受脫北者的待遇,目前被關在外國人保護所裡。
上訴脫北者的問題,在於中國政府不承認他們的中國國籍。
金天日說:「被認為是中國人後遭到韓國政府的驅逐出境,但中國政府卻以『不能視為中國人』為由,再度送回韓國,因此成為了『無國籍』的脫北者。」
金天日被法務部下屬的外國人保護所收容八個月後,獲得自由,但由於就業限制而無法工作,目前在市民團體的幫助下,勉強維持生計。
去年12月被收容的陳某夫婦也面臨如果得不到脫北者認定或難民地位,將會被勒令出境,流放到中國的危機。
「朝鮮人權市民聯合」負責人李永桓(音)表示,他們去年8月就上述問題以「為了對得不到脫北者認定而有可能淪落為無國籍的人提供法律保護,有必要改善相關制度」為宗旨,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請,但遲遲未能得到處理。
該團體要求人權委從以下兩個方向,改善制度。
在現行的《朝鮮脫離居民定居支援法》中的脫北者定義上,附加上:「如果失去朝鮮國籍,並且未能從法律上獲得第三國國民地位時,可以賦予韓國國籍」的條款,或允許華僑出身的脫北者也根據法務部的難民地位審核步驟,接受獲得韓國國籍所需的審查。
李永桓主張,《難民地位合約》規定,「對沒有取得國籍的人,一般視其出生並生活過的國家為其國籍。」他還表示:「考慮到華僑脫北者即使沒有取得朝鮮國籍,也不能視為取得中國國籍,因此我們應將其看作是朝鮮國籍。」
人權委負責人對此表示:「該問題至關重要,必須先從制度著手。我們正在分階段討論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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