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外交部」建交經費遭侵吞案,昨日晚上第二度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說明「外交部」辦理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的帳戶匯款過程。檢方訊問後,深夜十二時許將他飭回。
黃志芳表示,他以平靜的心情接受偵訊,希望檢方加快偵辦腳步,讓案子早日水落石出,他個人一定充分配合。
據「中央社」報道,黃志芳說,他與「外交部」同仁都坦坦蕩蕩,家人則承受極大壓力,其他當事人在過程中有許多反覆的說法,每當一個新的說法出現,其他當事人便受到「凌遲及羞辱」。台灣是法治「國家」,大家應遵守罪行法定原則,不要未審先判。
他指出,巴紐案是「外交部」主動告發的案子,他與「外交部」同仁絕對是清白的,希望大家能沉澱下來,讓檢方早日將這個案子辦完。
「外交部」於2006年8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金紀玖、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
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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