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及作虛假陳述案,再押後至11月審理。
據本港媒體報道,蔣麗莉由家人陪同到法院,她早前不滿律政司拒絕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申請司法覆核。由於未有裁決結果,控辯雙方同意,將案件押後至11月初。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5月16日蔣麗莉成功向高院法官夏正民取得司法覆權,成為本港首宗挑戰基本法中,被告有權選擇在哪一級法庭審理案件的先例。
蔣麗莉堅持她的案件應該轉交高等法院由陪審員審理,但律政司認為在區域法院已可處理案件,最高刑期是七年。蔣麗莉認為,律政司的決定令她未能在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從而有脫罪機會,而有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較為公正,法官接受蔣麗莉的觀點,批准司法覆核權。
另外,香港總商會5月14日舉行週年大會,中電行政總裁包立賢當選為新一屆主席,接替今年一月受官司影響一直休假的蔣麗莉,蔣麗莉沒有出席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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