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今天上午,北京市岳各莊市場一商戶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豐台工商部門罰款1萬元。這也是實施「限塑令」之後北京工商部門開出的首張罰單。
「採取最高上限罰款,就是為了給商戶以懲戒,隨後還將對市場主辦單位予以處罰」,豐台工商分局李雲鴻副局長告訴記者。
據北京晚報報道,6月1日至8月1日,全市工商系統將對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開展全面集中檢查,如有商家以低於成本價銷售塑料購物袋,或變相向消費者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工商部門除現場責令改正外,還可處以最高1萬元的罰款。工商部門表示,如果有市民發現仍有非法生產和提供超薄塑料袋的經營者,可以通過12315進行舉報。
顧客有備而來
記者在多家賣場看到,不少市民購物都是有備而來,結賬時紛紛拿出自己準備好的購物袋或是塑料袋。還有一些顧客什麼袋子也不拿,而是將購物車當成了購物筐,所有的東西擱在裡面後就直接推進了停車場裝車。
根據物美玉蜓橋大賣場統計,昨天9個小時時間塑料購物袋售出不到3000個,而往常超市此時已發出塑料袋3萬多個,現在的使用量不到過去的十分之一。
易初蓮花金源店截止到昨天下午6時,共銷售塑料購物袋4000個,而以往發放的數量會超過2萬個。超市發雙榆樹店昨日塑料袋使用量比以往減少了三分之二。
結賬時間延長
「請問您需要塑料袋嗎?」昨天,超市收銀員們需要不斷向顧客重複這一問題。記者注意到,超市執行「限塑令」之後,收銀員們的工作多了3道程序:首先是要確認顧客是否需要塑料袋;其次是詢問顧客需要哪種型號、樣式的購物袋;最後還要掃瞄塑料袋上的條形碼,並在購物小票上打出金額。這一新流程使得一些收銀台前顧客的「流動」速度明顯緩慢。
貪便宜者相中連捲帶
根據規定,超市裡包裝水果、蔬菜、瓜子以及一些生鮮食品、小食品的連捲袋仍可免費提供,這讓一些「貪便宜」的顧客有了可乘之機。記者在一家超市看到,有顧客在食品區撕下好幾個連捲帶,然後將物品裝入其中,當做塑料袋使用。超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發現了這種情況,並且委婉提醒過顧客,結果招致顧客的不滿。
消費者搞不清收費範圍
目前究竟哪些食品可以免費使用塑料袋?哪些購物塑料袋必須收費?許多消費者甚至商家都搞不清楚。
德外的天秀菜市場給商戶們劃定的範圍是:蔬菜、水果購物袋收費,魚、肉、熟食、麵食袋不收費;豐台億客隆路通菜市場、西城地球村菜市場內的商戶執行的是「都收費」的原則,甚至魚、肉、熟食、饅頭包子也不例外。記者採訪中發現,一些基層工商人員對餐飲店等提供的塑料袋是否收費也都「拿不準」。按照有關規定,餐飲場所雖不在「限塑」之列,但也不能提供不符合標準的超薄塑料袋。
據悉,商務部正在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對於目前界定不清的內容,將在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網站開闢專欄,解答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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