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5名示威者去年衝入當時任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所住的屋苑,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據港媒報道,裁判官解釋裁決時表示,被告闖入私人屋苑,並沒有法律基礎,是誤解自己的權利、漠視警方執法和住客的私隱權。《普通法》對私人物業的保護,應該凌駕基本法賦予居民的示威集會權利。他又指,示威當日是星期日,孫明揚有權留在住所,不見示威者。至於襲警罪,就因為作證的警員供詞有偏差,所以裁定不成立。
案發在去年6月,6名被告去到孫明揚位於跑馬地的寓所外示威,期間衝破警方封鎖線,闖入屋苑,3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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