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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陳明文(左)涉嫌貪污獲交保,因檢方抗告昨天由太太廖素惠(右)陪同再次出庭,晚間遭當庭收押。
【文匯專訊】據台海網10月29日報道,涉嫌貪污獲交保的嘉義縣長陳明文,因檢察官抗告,昨天嘉義地方法院更為裁定,大逆轉裁定收押禁見;陳明文一臉錯愕地說:「怎麼會這樣」。地院以本案屬政商勾結犯罪的典型,所圖不法利益巨大,且尚有證人未到案,實施羈押符合比例原則。
據台媒報道,陳明文涉嫌洩漏民雄鄉污水處理廠工程底標,與得標的上櫃廠商偉盟公司董事長賴文正同列被告,兩人晚上七時十八分,被法警戴上手銬,押往嘉義看守所。
法院外陳明文的支持者不滿,群起鼓噪,決定在各鄉鎮市舉辦說明會聲援。陳明文太太廖素惠、「立委」張花冠安撫民眾情緒,與律師蔡碧仲協商後,認為檢方根本沒有提出新事證,完全是「押人取供」,決定盡速再提抗告。
晚間收押陳明文消息傳出,法院對街有人放沖天炮和煙火,張花冠質疑是藍營所為;縣府一級主管則緊急會商縣長遭收押後縣政因應對策。
嘉義地檢署偵辦陳明文涉嫌貪污案,十月三日大舉搜索縣長辦公室、住家、水利處、偉盟辦公室,四日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陳與賴各以三百萬元、一百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候傳。
檢方不服,八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二十日發回更為裁定。嘉義地院昨天召開聲押更裁庭,晚上六時裁定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嘉義地院發言人林坤志說,合議庭認為陳明文、賴文正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嫌重大,破壞市場公平競爭機制及影響公共工程品質,所圖不法利益巨大;且偉盟公司從二OO七年四月後報表與標案的資料全部欠缺,有勾串共犯及變造、湮滅證據之虞,才准予羈押禁見。
裁定書指出,陳明文是唯一知道民雄污水處理廠工程底價者,二OO七年五月底價核定隔日,陳與賴在台北密會,隨後賴即打電話給公司總經理李文權,表示投標價六億五千六百八十萬元高於底價,正確底價為「六五四」,即六億五千四百萬元,降價三百萬元即可低於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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