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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費案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昨天依貪污及洗錢等罪,向法院聲押陳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從昨晚到今天凌晨漏夜召開聲押庭。據指出,陳水扁對合議庭表示,力麒賄款及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他並不知情。至於台泥辜家匯款部分,應是選舉贊助款。
由於陳水扁昨晚在聲押庭一開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偵組遭法警拉扯受傷,法官准許陳水扁赴台大醫院驗傷,驗傷後法官認為陳水扁身體狀況仍可應訊,因此聲押庭在今晨約一時恢復進行。合議庭於凌晨三時許休息十分鐘後,繼續由陳水扁委任律師與檢察官展開攻防,截至三時四十五分為止,庭訊仍在進行中。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昨天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收賄罪及違反洗錢防製法等罪,將陳水扁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由劉煌基、葉力祺、劉秀君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特偵組則由林(吉吉吉)慧、李海龍、周士榆、越方如四位檢察官蒞庭。
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及侵佔及詐領國務機要費,在馬永成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期間,金額約新台幣六千餘萬元;而在林德訓接任馬永成職務後,遭侵佔及詐領的國務費約三千餘萬元,總計約一億元左右。
據瞭解,陳水扁今晨在庭訊時表示,國務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他全數因公使用,沒有一毛錢落入自己口袋;況且他的國務費支出大於收入,可見絕無不法。
另外,特偵組提供法院的卷證顯示,陳水扁與太太吳淑珍涉嫌收受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九千餘萬元的賄款,讓郭銓慶獲得南港展覽館的標案,扁家還涉嫌收受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約四億元的款項,使得新竹科學園區龍潭基地開發案順利以「先租後買」方式通過。
但陳水扁向合議庭表示,這兩個案子發生當時他並不知情,與他無關,他認為辜成允所匯的款項應是選舉贊助款,與龍潭基地開發案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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