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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台灣TVBS電視台報道,台灣檢方特偵組聲請羈押陳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晚八點開聲押庭,不過當天晚間出現戲劇性變化,陳水扁在庭上向法官表示遭到法警毆打,法官「基於人權保護」,因此在當晚十時五十分左右,讓陳水扁離開台北地方法院,前往台大醫院就醫,陳水扁結束驗傷後,返回法院繼續開羈押庭。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說,「大概11日下午4點多,特偵組將被告陳水扁送到本院,合議庭閱卷以後,在晚上8點鐘左右開始開庭,被告一開庭就表明11日下午在特偵組要結束時,好像在與法警人員拉扯之間有受傷。
合議庭就徵詢被告辯護人和檢察官的意見,有關受傷的情形,被告陳水扁主張要去台大看醫生,檢察官這邊也同意了,所以合議庭就裁定,在當天晚上大概10點40分左右,就由合議庭三位法官帶著被告,到台大醫院去掛急診。
這位庭長說,「經過外科、內科、骨科等會診之後,原則上是外觀沒有什麼淤血,肌肉有輕微拉傷,經過醫生治療之後,認為被告目前身體狀況還是可以的,所以合議庭決定繼續開聲請羈押的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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