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26日同意特偵組循司法互助途徑,取回扁家在瑞士帳戶的7億元(新台幣,下同),但未簽授權書。島內法界人士認為台灣要取回這筆錢的變數仍多,但有利陳致中夫婦爭取減緩刑。
不願承認犯罪未簽授權書
據「中央社」報道,因追討不法所得已被台灣法務部門列為偵辦貪瀆案件的指標程序,在上周扁家友人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兩人同意將藏匿海外的1億元及3000萬元「犯罪所得」匯回台灣後,特偵組希望進一步追回扁家海外資金,不必曠日廢時走完審判程序後,才向瑞士追討。
瑞士司法部表示,若經當事人同意,並附上賬戶所有人書面同意聲明,解凍並移交資產的手續很容易辦理。
檢察官朱朝亮26日前往寶徠豪宅就訊陳致中、黃睿靚兩人。不過,陳致中夫婦並未簽署轉帳同意書,只是在應訊中同意,最後在筆錄上簽名。據指出,特偵組原本確有準備相關授權文件請陳致中夫婦簽署,但陳致中夫婦擔心一旦簽署,會被認定為「承認犯罪」,因此以英文無法切確表達中文意思為由,不願簽署授權書,改由記名筆錄替代。
特偵組認為筆錄可以當成正式文書做為司法互助的附件,未來就以具名筆錄替代授權書,向瑞士檢方提出返還遭凍結的7億元款項。
追錢露曙光仍有變數
台灣「今日新聞」報道稱,扁家同意匯回的7億元,就是檢方8月間調查的2100萬美金。當時吳淑珍告訴檢方,海外賬戶的資金是自陳水扁擔任「立委」以來,就陸續自新加坡荷蘭銀行轉到新加坡渣打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瑞士美林銀行及蘇黎世皇家銀行。
其中,前兩個賬戶是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的戶頭,後兩個賬戶是媳婦黃睿靚的戶頭,瑞士信貸的賬戶同時使用吳景茂、黃睿靚兩人的戶頭,陳致中為所有賬戶的代理人,賬戶受益人包括陳致中、陳幸妤及陳致中女兒陳潔歆三人。
檢方人士表示,基於追討拉法葉軍購佣金案時,台灣司法單位花費過多律師費,在瑞士打相關返還訴訟,因此,特偵組這次希望取得扁家同意,減少追討時間與經費,但特偵組未能取得當事人授權,若以筆錄替代,屆時能否被瑞士接受,仍有疑問,特偵組向瑞士請求解凍將錢先匯回台灣的主動權在對方。
此外,扁家巨款疑涉洗錢,除台灣在偵辦外,瑞士檢察官也在調查,檢方人士認為,雙方之間沒有正式司法互助協議,若無當事人授權,現階段透過司法互助請瑞士將錢交給台灣,難度較高,外界不要以為台灣討回這筆錢的時間指日可待,現在的進度只能算是追錢「露出曙光」。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表示,如果特偵組能順利取得這筆7億元,程序上僅屬扣押,未來還是必須等法院判決定讞、經法官宣告為貪污犯罪所得,才能依法沒入,繳歸金庫。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前提須先確認司法互助能夠把錢匯回台灣,再確認錢是否與犯罪所得有關或是不法所得的金額是多少,才能就犯罪所得部分加以扣押,若無涉犯罪,錢當然就返還給當事人。
特偵組與扁夫婦達成交換條件?
不過李傳侯認為,陳致中夫婦既已同意讓特偵組追錢,因攸關犯後態度及犯罪情狀,未來有助於讓檢方據此向法院聲請從輕量刑,甚至爭取到緩刑空間。
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批評說,這顯示特偵組已經接受「陳致中是人頭,一切都是吳淑珍主導的說法」,他更質疑特偵組已經和陳水扁夫婦已經達成了交換條件,這個動作是為陳致中即將獲得緩起訴處分預作準備。
邱毅提醒檢方,除了瑞士的7億元之外,更重要的是扁家在美日等國數十倍以上資金的問題。他堅持頻繁出境的陳致中就是扁家洗錢核心,特偵組不可以縱放。
台灣資深媒體人陳鳳馨認為,特偵組從偵辦洗錢案到現在,如此善待陳致中夫婦,擺明是要讓陳致中安全離開這場漩渦,若真是這樣,特偵組恐怕要隱瞞很多證據。政治評論家李勝峰也表示,「特偵組想用小小7億呼嚨台灣人民」,扁家還有一大筆的貪污金額,這7億只是冰山一角。
針對外界的疑問,陳雲南表示,陳致中夫婦願意特偵組追討7億元,確是犯罪後態度的考慮項目之一,至於是否能夠減刑,因為案子未結一切都言之過早,但錢若能匯回台灣,將有利偵組後續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