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了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方案,並決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涉及國計民生的這一重大改革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一位接近高層的人士27日表示,擬議中的新定價機制方案將根據不同的國際油價水平採取不同的定價策略,同時調價幅度也有了明確約束。
新機制或跟隨國際油價水平靈活定價
上述人士是在南京舉行的一次成品油大會上透露該信息的。據他介紹,高層正在擬議的新方案之一,是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其中,最高零售價以出廠價為基礎。
同時,新方案規定,當國際原油價格低於80美元/桶,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同步調整;當國際原油價格高於80美元/桶時,扣減加工利潤率計算國內成品油調價額;當國際原油價格高於130美元/桶時,國內成品油價格另行確定。
此外,目前浮出的這套新方案內容還包括,在一個月內國內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的調整幅度累計不超過800元/噸;連續三個月內調整幅度累計不超過1600元/噸。
「這是為了避免過分投機,也為了防止國際油價大幅波動導致國內油價波動過劇。」上述人士說。
原油成本法能更好解決煉廠虧損
上述人士同時認為,新方案仍是遵循了當初油改後的原油成本定價法思路,但又有了新的擴充。在他看來,採取原油成本定價,比之原來跟蹤國際成品油價格將更為合理。
2006年3月26日,國家發改委在宣佈成品油價上調的同時,曾向地方傳達了一套未公諸於眾的石油綜合配套改革方案。本報記者從地方發改委掌握的這套方案顯示,其包括兩大內容:一是成品油價由原來的與國際成品油價直接接軌,改為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上國內合理加工成本和適當利潤確定;二是推出「四個配套機制」,包括建立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建立相關行業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對種糧農民等部分弱勢群體和部分公益性行業給予補貼的機制;建立原油漲價收入的財政調節機制。
「新方案的內容還是非常符合中國油改的總體精神的,和原先業界預期的成本定價法一脈相承。」資深石油專家韓學功教授告訴本報記者,新方案意味著中國跟蹤國際油價的方式發生根本改變。和老方案相比,新方案能更好地解決煉油企業虧損的問題。因為原油本身屬於原料的範疇,以之為基準可以方便地確定煉廠的成本,如果以原油價格加上一定的利潤空間和運營成本作為國內成品油價基準價的話,則可基本保證煉廠不虧。
「不過,成品油價由政府指導的思路並未發生改變。如果這個方案出台,政府應該還會相應出台一些配套措施,以保證相關利益群體不會受到衝擊。」韓學功說。
抓住定價機制改革良機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經濟師牛犁告訴本報記者,在國際油價大跌之後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理順價格體系相對容易、成本也小。「尤其是這次國際油價的暴跌主要由金融危機所觸發,危機過後油價仍會上漲。屆時,中國不知何時能再迎來這樣的接軌機會。因此,說這是最後的機會並不為過。」
他認為,不必過於擔心油價接軌後的市場承受問題。「一方面,補貼機制必須到位;另一方面,中國有WTO開放的經驗,當年畏之如虎的農業、金融業在開放後也沒有到崩潰的地步。事實證明,放開得越早、市場化程度越高的領域反而是發展最好的。」
「之前,定價機制之所以遲遲不推是因為國際油價漲得太快,中國調價跟不上。而當前的油價水平相對較低正是我們的改革良機。一旦錯失這個機會,中國今後可能會永遠背上這個包袱了。」牛犁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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