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娛樂圈大嘴宋祖德為爭奪南國花園一處價值百萬元的房產,將前女友周小姐告上了法院。一審敗訴後,不死心的宋祖德提起上訴。此案昨天在廣州中院開庭。可能因為這是最後一搏,宋祖德首次現身法庭。面對昔日情人,他充分發揮大嘴本色,時而炮轟,時而冷笑。
宋祖德與周小姐的恩怨已糾纏了數年。據周小姐稱,她和宋曾是戀人關係。2003年9月兩人的孩子出生時,宋祖德將南國花園的一處138平方米的房子送給了她,算是給孩子的禮物。由於避免交高額的贈與稅,宋祖德讓周小姐簽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內容是周小姐以65萬元的價格從他手裡買這間房子,簽約時付35萬元,過戶當天再交30萬元。但實際上宋祖德2000年買入房子時的價格是105萬元。2003年11月14日,周小姐拿到了房產證。但在2007年7月,兩人吵架分手,宋不僅不承認孩子是他的,還說要把房子要回去。
宋祖德則稱,周小姐只是他的一位普通朋友,小孩也與他無任何關係。據其稱,周小姐利用他急於出售房屋的迫切心情,要求他先將房屋出售給她,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先交付房屋,她向宋承諾將在兩年後支付房款65萬元。兩年後,周小姐沒有按約定支付房款。因此他將周小姐告上法院,要回房產。此案上個月在天河法院一審判決,法院推定雙方曾是非一般朋友關係,宋祖德提供的證據有瑕疵,因此判其敗訴。
庭審爭議
《承諾》內容是否屬實
宋祖德昨天出示了他最主要的一份證據,即兩人分手後,宋祖德派出公司的一名員工代表他和周小姐簽下了一份《承諾》,約定兩人分手後孩子由周小姐撫養,宋祖德每個月給孩子3000元的撫養費一直到18歲。《承諾》的第6條成了雙方爭議的關鍵:即2003年9月26日兩人簽了一份買賣合同,過戶後周小姐至今未付過房款,周小姐同意本月將房屋歸還給宋祖德。但周小姐表示,第6條是宋祖德方後來加上去的,而自己手中的那份《承諾》被宋祖德偷走了。一審法院對這個證據的看法是《承諾》除了周小姐簽名及其指模外,其他內容並非周小姐所寫,宋具備自行增改《承諾》內容的條件,屬於有瑕疵的證據。宋祖德不服這一說法,他拿著《承諾》說「是同一時間一氣呵成的。當時是複寫的,一式兩份,看,這後面還有複寫的痕跡」。
孩子是否宋祖德親生
孩子是否宋祖德親生本不是案件的實質問題,但宋祖德一直與周小姐糾纏不清。昨天,談到孩子出生證明時,宋祖德和周小姐兩人再次爆發爭吵。宋指出周小姐出示的孩子出生證明是假的。「你說孩子是我的,那你說說孩子是什麼時間在哪家醫院出生的?」宋祖德微笑著質問周小姐。周小姐一聽即痛哭失聲。「你還有沒有良心啊?我從19歲到現在就跟過你一個男人。當時孩子出生時你也在,出生證明也是你去辦的。」據宋祖德稱,周的出生證明上寫孩子是在白雲區醫院出生的,但是他們查過白雲區當日並無孩子出生。
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據悉,宋祖德與另外一位前女友的房產官司也在中院審理中。
現場花絮
爭吵激烈被逼休庭
昨日,一直未露面的宋祖德早早來到法庭。身著深藍色夾克的他在庭上顯得氣定神閒。庭審一開始,他就指責周小姐是按摩女,又稱孩子和他沒關係。「我不是按摩女,你胡說……」而坐在對面的周小姐剛開始申辯就已泣不成聲。兩人在孩子的問題,承諾書的問題上數次爆發爭吵。
「周在湖南農村有自己的房子,為什麼法院要維護周,要讓周拿到房子,讓她落戶廣州呢?一審的判決起到一個壞的示範作用。如果以後一個外來妹認識一個老闆,是不是都可以用這種方式爭財產呢?」宋說。
法官對兩人的爭吵顯得非常無奈,多次制止後他們還沒停戰。「給你們幾分鐘吵完再繼續審。」最後法官不得不提出暫時休庭。
見法官一走,兩人吵了幾句後就停了,可等法官進來後,宋祖德又開始指責周小姐。並不時對周小姐的痛哭報以冷笑:「在一審法院也是這樣表演。法官就是這樣上你的當,希望中院的法官不要再上當了。」
「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也不會讓女兒再見你。」庭審結束後,周小姐以這句哭喊告別了宋祖德。(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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