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深圳11月28日報道,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28日開庭審理了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副局長陳旭明涉嫌職務犯罪案,這是深圳法院公開審理的涉及舞王俱樂部「9·20」特大火災的第一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犯罪嫌疑人陳旭明在任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副局長兼查處整治歌舞娛樂場所專項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樂部無證無照經營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諸多違法行為,在開業1年時間內就發生各類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發生特大火災事故;陳旭明曾兩次接受舞王俱樂部負責人王靜的宴請,並分3次接受了王靜的好處費共計6萬元,其行為已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
庭審中,公訴方出示了被告陳旭明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法庭將擇日宣佈一審判決。據瞭解,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舞王俱樂部發生特大火災造成44人死亡,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成立了事故調查組,並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參與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時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災調查組,同步介入調查事故中的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調查組在調查中發現陳旭明等7人有涉嫌職務犯罪事實,指定深圳市檢察院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偵查終結後,對犯罪嫌疑人陳旭明等7人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