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江蘇13歲女孩小芳(化名)在四川震期間向家人要40元捐給災區,而其母得知捐錢後大聲訓斥並將她並毒打致死。日前,女孩母親被判15年,其丈夫表示判得太輕,準備申請上訴。
揚子晚報報道,只因女兒為四川地震災區捐款,竟持擀面杖將年僅13歲的獨生女兒小芳活活打死!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宣判,小芳的母親蘇卿(化名)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小芳的父親江先生11日告訴記者,在接到法院的判決書後,認為「判得有些輕了」,他已申請上訴,「要為死去的女兒討個說法」!
小芳今年13歲,是某小學六年級(1)班的學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間,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錢,並帶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興興地到步行街一捐助點,獻出了自己的愛心。5月18日下午,小華的班主任號召同學們捐出零花錢。次日中午小芳放學回到家後,再次跟母親蘇卿提到捐錢的事。蘇卿當即對小芳厲聲訓斥,並不顧小芳的辯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對其進行持續毆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體大面積青紫,體表廣泛性皮下出血(面積約25%),最終沒了聲息。當日晚上6時許,小芳在被送往醫院搶救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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