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成都市政府日前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對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等一一作了細化規定,以推進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依據《規則》,市政府實行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市政府全體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對市政府召開的會議,《規則》要求,各部門負責同志應按通知要求出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的,應提前請假,未經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出席。
依據《規則》,市政府組成人員必須堅決執行市政府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市政府內部提出。在市政府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市政府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和各部門負責同志下基層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各區(市)縣負責同志不到轄區分界處迎送。
當前,國內關於政府官員出國不歸的新聞曾鬧得沸沸揚揚。成都市要求,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報告和請銷假制度。市長與負責常務工作的副市長一般不同時外出。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離蓉外出,應事先向市政府辦公廳報告,由市政府辦公廳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規則》明確,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上,市政府各部門提請市政府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建議,必須以全市的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或發展規劃為依據,經過專家或研究、咨詢、中介機構的論證評估,由法制機構作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充分協商;涉及區(市)縣的,應事先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應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應當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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