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在國家擴大內需的背景下,重大海洋工程在海域審批、環評等環節都將更加快捷。昨日,國家海洋局出台十項措施,減少審批環節和時間。對於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將鼓勵社會資金和外資進入。
環評時間縮短不會破壞環境
新京報報道,十項措施中,「提高政府辦事效率」成為了主要內容之一。今後,對中央新增投資項目,將適當簡化海域使用論證內容。
國家海洋局同時要求,海洋工程環境評估的審批時限,也要縮短不少於三分之一的時間,現在環評一般所用時間是半年或3個季度。面對縮短環評時間會不會導致污染工程重新上馬的問題,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李曉明說,經過多年環評工作積累的經驗,我們對環評時間進行了調查,在此基礎上提高工作效率,絕對不會降低環評的標準。
《海島保護法》明年提交審議
昨日,國家海洋局明確表示,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規劃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並且鼓勵外資和社會資金參與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於青松說,對於外資和社會個人資本參與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可享受所在地區出台的各項優惠政策。
據介紹,目前《海島保護法》立法工作正在進行,將於明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編製《全國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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