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二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十二日表示,這次特區政府處理港人在曼谷滯留一事,並沒有顯示政治委任制度存在問題。
他強調,保安局局長外訪期間,一直與局內官員保持溝通接觸,掌握最新情況。事件引起滯留港人不滿及社會輿論批評,是凸顯了有關處理滯留外地港人的機制有不足之處;而政府評估形勢和採取的方案,與公眾的期望存在落差,政府已承諾就此作出檢討和改善。
唐英年下午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就近日因為港人滯留曼谷事件而觸發對於政治委任制度設計和落實的一些疑慮,闡述政府的立場。
唐英年指出,政府有效施政其中的兩個關鍵是:制度的設計和具體的執行。在制度的設計上,力求設想周全;而在落實和執行制度時,涉及的部門和每個公職人員,不論是政治委任官員還是公務員,都要各司其職,盡忠職守。這是基本的要求。
港人滯留曼谷事件引發的關注之一,是局長暫時缺勤期間的安排。唐英年說,政府在二零零六年檢視了政治委任制度的運作,建議開設副局長職位。副局長其中一項職責是在局長缺勤期間,署任局長的職務,使有關制度更完善。
現時,有八個政策局已有副局長出任,在局長缺勤期間,由副局長署任局長的職務。至於未有副局長出任的三個政策局,如有需要在立法會大會處理任何事宜,由另外一位局長代其發言,但這並非署任的安排。局長缺勤時,不論有否署任安排,常任秘書長都會按其職份,繼續處理有關政策局的事務和運作。「可以說,局長暫時缺勤期間,在制度上已有適當的安排。」
這次事件另一個關注點是主要官員的政治責任問題。唐英年指出,自從二零零二年實施政治委任制度以來,特區政府的基本立場一直是,政治責任由負責相關政策範疇的主要官員承擔。公務員同事有他們的行政責任,他們須按照政府既定政策及法律辦事,工作必須恰如其分。但根據政治委任制度,最終仍是由政治委任官員就其政策範疇承擔政治責任,這一點是十分明確的。
唐英年說,保安局局長公幹回港後,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已經表示他就此事承擔責任,並向公眾致歉。他本人也多次向市民致歉。這已體現了政治委任制度的問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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